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已修正)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评估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企业并购投资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发布《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开拓路线指引(2019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监管指标》的通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2号——金融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资产评估方法选用》的通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4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5号——寿险公司内部精算报告及价值评估中的利用》的通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的通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0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3号——境外并购资产评估》的通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4号——科创企业资产评估》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6年7月2日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已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
2017年4月21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
2019年1月2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
财资〔2017〕4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财 政 部
2017年8月23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的通知
中评协〔202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资产评估准则术语使用,促进资产评估准则的理解和执行,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研究形成了《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现予印发。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11月25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
中评协〔201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通知
中评协〔201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的通知
中评协〔201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的通知
中评协〔201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通知
中评协〔2017〕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的通知
中评协〔2017〕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的通知
中评协〔2017〕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的通知
中评协〔201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的通知
中评协〔201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10月29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
中评协〔201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10月29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的通知
中评协〔201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10月29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
中评协〔2018〕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10月29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的通知
中评协〔201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现予印发,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2月4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20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和国资委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201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2017〕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201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遵照执行,其他资产评估机构参照执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评估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4]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证券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资产评估业务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相关制度准则的规定,我会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评估业务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以投标方式承接评估业务指导意见
二0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与指导资产评估行业执行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和财政部的组织和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3月30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7〕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7〕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7〕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7〕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7〕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7〕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7〕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9月8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执行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9月1日起出具的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报告,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对其进行判断。
请各地方协会将《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5月6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1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制定了《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珠宝首饰评估程序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2月4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企业并购投资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2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和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企业并购投资价值评估业务行为,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企业并购投资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企业并购投资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企业并购投资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11月25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评协〔2022〕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体育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服务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财政部和体育总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体育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1月12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的通知
中评协[201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
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做大做强做优,引导资产评估机构加强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我会制定了《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评协[201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评估机构执行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
2014年4月30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中评协〔2016〕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执行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维护PPP项目各相关当事方的合法权益,促进PPP模式的实施与推广,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总结评估行业的经验,制定了《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操作指引》。现予以发布。
请各地方协会将《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操作指引》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操作指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10月13日
中评协关于发布《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开拓路线指引(2019年)》的通知
中评协办〔2019〕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拓展资产评估市场领域,推进资产评估机构转型升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称中评协)组织开展了《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开拓路线指引(2013年)》修订工作,制定了《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开拓路线指引(2019年)》(以下简称《指引2019》),现予印发。
随着市场领域不断拓宽,资产评估行业已经开展的业务不限于《指引2019》发布的内容,中评协将适时对《指引2019》进行动态更新。
请各地方协会及时转发《指引2019》,为行业拓展市场提供必要支持。各地方协会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指引进行进一步细化并报中评协。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参照《指引2019》,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积极开拓相关业务市场。
附件:《资产评估行业市场开拓路线指引(2019年)》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7月17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监管指标》的通知
中评协〔201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评估机构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提升评估行业服务质量,在财政部金融司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监管指标》,现予以发布,供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时参考。
专家指引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起草。专家指引来自于专家自身经验和以往案例,是优秀评估实践的具体体现。但由于评估业务因不同经济行为、交易目的存在多样复杂的情况,专家指引可能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专家指引不作为执业的强制性标准。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监管指标》及时转发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7月22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2号——金融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资产评估方法选用》的通知
中评协〔2015〕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评估机构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提升评估行业服务质量,在财政部金融司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2号——金融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资产评估方法选用》,现予以发布,供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时参考。
专家指引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起草。专家指引来自于专家自身经验和以往案例,是优秀评估实践的具体体现。但由于评估业务因不同经济行为、交易目的存在多样复杂的情况,专家指引可能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专家指引不作为执业的强制性标准。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2号——金融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资产评估方法选用》及时转发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7月22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的通知
中评协〔2015〕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评估机构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提升评估行业服务质量,在财政部金融司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现予以发布,供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时参考。
专家指引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起草。专家指引来自于专家自身经验和以往案例,是优秀评估实践的具体体现。但由于评估业务因不同经济行为、交易目的存在多样复杂的情况,专家指引可能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专家指引不作为执业的强制性标准。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及时转发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7月22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4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的通知
中评协〔2015〕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评估机构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提升评估行业服务质量,在财政部金融司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4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现予以发布,供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时参考。
专家指引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起草。专家指引来自于专家自身经验和以往案例,是优秀评估实践的具体体现。但由于评估业务因不同经济行为、交易目的存在多样复杂的情况,专家指引可能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专家指引不作为执业的强制性标准。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4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及时转发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7月22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5号——寿险公司内部精算报告及价值评估中的利用》的通知
中评协〔201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评估机构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提升评估行业服务质量,在财政部金融司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5号——寿险公司内部精算报告及价值评估中的利用》,现予以发布,供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企业评估业务时参考。
专家指引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起草。专家指引来自于专家自身经验和以往案例,是优秀评估实践的具体体现。但由于评估业务因不同经济行为、交易目的存在多样复杂的情况,专家指引可能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专家指引不作为执业的强制性标准。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5号——寿险公司内部精算报告及价值评估中的利用》及时转发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7月22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的通知
中评协〔2015〕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质量,防范执业风险,体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在修订《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2〕246号)的基础上,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现予以发布,供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执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及时转发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2〕246号)自本专家指引发布时起同时废止。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7月22日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的通知
中评协〔2015〕 6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中小评估机构建立健全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防范执业风险,体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在修订《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的基础上,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现予以发布,供参照执行《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的评估机构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及时转发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自本专家指引发布时起同时废止。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 7 月 22 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的通知
中评协〔2019〕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履行适当的核查验证程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2月31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的通知
中评协〔201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数据资产评估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数据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2月31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0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
中评协〔2020〕6号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0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0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0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阅读原文)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3月11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的通知
中评协〔2020〕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企业商誉减值测试评估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企业商誉减值测试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12月29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的通知
中评协〔202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使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时合理测算预期收益的折现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12月30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3号——境外并购资产评估》的通知
中评协〔2021〕3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境外并购资产评估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3号——境外并购资产评估》,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境外并购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3号——境外并购资产评估》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3号——境外并购资产评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2月31日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4号——科创企业资产评估》的通知
中评协〔2021〕3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科创企业资产评估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4号——科创企业资产评估》,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科创企业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4号——科创企业资产评估》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4号——科创企业资产评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评协﹝2018﹞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管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已于2018年10月10日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为稳步推进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工作,本办法将在部分地区先期试点后,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施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评协〔2021〕30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