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师生餐饮保障工作,规范食堂自主经营管理,提升食堂餐饮服务质量与师生服务效能,满足全校师生的用餐及日常服务需求,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面负责食堂日常运营管理,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做好食材验收、菜谱制定、成本管控、人员管理、卫生消杀、食品留样、台账记录等工作;处理师生就餐反馈,配合学校完成各类检查整改,保障食堂安全有序运行。
3.协助食堂经理制定食材采购计划,精准申报食材用量,合理使用原材料与调味料,控制菜品成本,减少浪费现象。4.结合师生口味偏好与季节特点,参与新菜品研发与改良,优化菜品结构,满足师生多样化饮食需求。
报,规范操作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三)食堂厨工
1.协助厨师完成食材的清洗、去皮、切块、腌制等预处理
工作,确保食材清洁卫生、品质合规,符合烹饪操作要求。2.负责餐具、厨具的清洗、消毒、烘干与摆放,保障用餐器具的卫生安全,定期对食堂操作间、餐厅等区域进行清洁消毒,维护就餐环境整洁
3.开餐期间协助开展菜品分发、打餐服务,引导师生有序就餐,及时清理餐桌杂物与餐后垃圾,保障供餐流程顺畅。4.协助搬运、储存食材,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食材异
常及时上报,配合食堂经理与厨师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5.严格遵守食堂规章制度与个人卫生要求,穿戴整洁工作
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及岗位区域卫生达标。
(四)师生服务部工作人员
1.负责师生生活服务相关事务,做好物资登记盘点、台账整理、库房管理;协助后勤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师生咨询接待,配合完成食堂及校园后勤相关工作。
2.主动了解师生需求,收集对服务部商品种类、价格、服
务质量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并优化调整。
3.维护服务部环境卫生,定期清洁消毒售卖区域与设备,
保障购物环境整洁卫生。
4.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师生服务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校园文化活动、后勤保障等相关辅助任务,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与应急处理能力。
四、任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与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学校管理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符合《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入职前须取得有效健康证,且愿意按规定定期参加健康检查。
4.年龄要求:年满22周岁以上,男性63周岁以下,女性
6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6年8月31日。
5.具备相应的文化素养与沟通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完成岗
位基础工作任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食堂经理: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餐饮管理、食品科学、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5年(含)以上中大型餐饮或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食堂运营全流程;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团队管理、沟通协调与问题解决能力,持有餐饮服务相关管理资格证书从优。
五、薪资待遇
1.薪资根据岗位、经验、能力面议,按月足额发放。
2.提供工作餐、工作服。
3.工作时间根据学校教学作息及食堂运营安排调整,寒暑假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发放相应值班补助。
六、招聘序程
(一)发布公告
在学校公众号官网和学校公示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8:00止(逾期报
名视为无效)。
2.报名材料
(可在学校现场领取);
(1)《东方市民族中学食堂及师生服务部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相关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如有);
(5)有效健康证复印件1份(暂无者可在录用后半个月内
补交);
(6)个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有,如劳动合同、离职证
明等)。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东方市民族中学总务室提交报名表,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材
料。
(2)咨询电话
9:00-11:30,15:00-17:00)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595655158(工作日
(三)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后续面试考核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者。
(四)面试+考核:
食堂经理、厨师岗位:采用“面试+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重点考察岗位认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实操考核重点测试业务技能(食堂经理测试运营方案设计、成本核算等;厨师测试菜品制作、食材处理等)。
食堂厨工、师生服务部工作人员:采用“面试+基础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考察服务意识、责任心等,基础技能测试考察岗位必备操作能力。
(五)体检:面试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参照《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及学校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与准入查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考察,核实个人履历、无犯罪记录等情况,并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
(七)公示录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众号官网及校园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含 试用期一个月)。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活动,谨防诈骗。
3.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招聘相关通知,因联系方式不畅导致错过考核、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4.学校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调整招聘岗位及人数,相关调整将在学校官网及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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